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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来源:3773.考研 2014-9-25 18:05:43

内蒙古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为做好我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社会责任感强,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并已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我校只接收与我校硕士招生学科相关的推免生。
  二、提交材料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于有效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认真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
  2.推免生所在学校出具的获得推免资格证明信原件;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科专业排名、四六级成绩复印件、获奖证明、发表论文复印件1份;
  5.推免生复试报到时,各招生学院严格审核推免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审批情况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分批组织复试。
  三、接收程序与时间安排
  1.推免申请材料请寄至内蒙古科技大学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9月26日-10月15日;
  2.研招办通知推免生来校参加复试;
  3.推免生复试,时间:按批次进行。
  四、复试
  复试(满分100分)采用差额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
  1.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按30%比例计入总分);
  2.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测试考生的外语能力(满分100分,按10%比例计入总分);
  3.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测试,可采用笔试、实验、答辩等方式(满分100分,按60%比例计入总分)。
  4.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均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录取
  1.各招生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六、办理接收手续
  1.被录取的推免生领取正式的内蒙古科技大学推免生接收函和调档函。
  2.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4.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本人所在院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照相、交费等手续(报名点代码请申请者到本人所在院校研招办咨询)。
  七、资助政策
  1.凡获得推荐资格并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将获得一等入学奖学金;
  2.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其他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新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
  3.联系方式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联系人:樊彬老师    王彤老师
  邮编:014010
  咨询电话:0472-5951507
  传真电话:0472-5954370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imust.cn/
  邮箱:imust_yjsy@163.com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
  内蒙古科大学包头医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5年9月1日前必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
  二、接收专业、人数
  我校今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请参阅《包头医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 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2014年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和通知为准)。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与公示。
  有关复试具体要求请按照《包头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为准。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科学学位:8000元
  (二)奖助学金
  我校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有以下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8000元/生/年,每个研究生都有,具体要求按照《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按照《包头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进行评选。
  (3)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10000元/生/年,按照《包头医学院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和管理办法》评选。
  (4)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照《包头医学院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管理和评审办法》评选。
  (5))学校还将设立研究生校级奖学金(具体标准和评选办法待定)。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其他事项请参阅《包头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包头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472-7167926,传真:0472-7167831
  联系人:赵老师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包头医学院纪检委:0472-7167715
  包头医学院网址:http://www.btmc.cn
  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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